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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节目生产基地技术大楼(1-3楼,D厅3-4楼)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2 08:31

项目编号:0646-244HNGLN0050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招标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24-03-01 09:30

招标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节目生产基地技术大楼(1-3楼,D3-4楼)二次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节目生产基地技术大楼(1-3楼,D3-4楼)二次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0646-244HNGLN0050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位于湖南国际会展中心东侧,世界之窗以南。

2.3 资金来源:全部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2.4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招标,单价合同

2.5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要求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及最终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要求时间为准。

2.7 质保期:按照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对湖南广电节目生产基地技术大楼(1-3楼,D3-4楼)进行精装修,其中包含但不限于装修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生活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有关设备材料及软件供应、安装、试验与调试、竣工验收、技术培训、备品备件、配合第三方检测、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等。具体内容见本工程相关《工程量清单》、相关设计图纸。施工过程中,招标方有权限根据使用功能要求等原因调增或调减招标范围5%以内工程量,工期、计算方式等不予调整。

1)拆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装修区域内的地面、墙体、钢楼梯、天花楼板开洞等。

2)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无机涂料、地砖铺贴、防静电地板、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软膜天棚、金属饰面墙面、大理石窗台板、柜体、玻璃隔断、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及门窗工程等。

3)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电力配电箱、分支箱、电力电缆、电线、桥架、电缆保护管、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等电气系统的采购、安装及改造等。

4)暖通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原空调部分管道拆除和改道、空调系统安装、空调系统调试等,要求符合现行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5)消防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原喷淋系统部分拆除和改道、烟感、喷淋、线管,电缆等消防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改造等,以及该项施工涉及的所有其它相关内容,改造后的消防系统要求兼容基地现有系统、报警功能等均须满足现行消防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6)智能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原弱电线路拆除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语音通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无线WIFI覆盖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智能楼宇系统、基础工程桥架管网等。

7)生活给排水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给排水管、阀门、洗脸盆等生活给水设备的采购、安装和改造等。

具体内容见本工程相关《工程量清单》、相关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公司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消防设备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1人、安装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要求如下: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拟任项目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证书,无在建项目;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4)拟任项目安全员:具有安全员C证,无在建项目;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5)拟任项目质量员:具有质量员证书,无在建项目;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投标方案中列明的人员一致,且“人证合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提出解约,由此造成招标人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赔偿。

3.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个;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个;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类似工程业绩为:近3年(1095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装饰施工业绩(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如工程业绩为总包单位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的,仅计算对应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总包单位不计算该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

 3.8不属于在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为项目业主或本招标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设计、施工合并招标的专业工程除外);

 3.9 不属于已被聘用或将被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代建工程验收及试车管理等)的任何法人;

3.10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本人及家属违规开办、入股,或实际经营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3.11没有被列入《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必须自行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3.12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凭单位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40202起至20240221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设备部,联系电话:0731-85177559

4.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传真或以邮箱发送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书面传真发布或以邮箱发送(各投标申请人收到邮件后,务必将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的回执扫描后发送至hnglsb@126.com。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给予回执,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30109:30时,地点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主楼后停车场内招标采购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中标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6.1中标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交纳)。从各投标人基本帐户缴入到如下帐户,并在进帐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N0050项目。逾期递交或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中标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名: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号:6965815153100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glz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3182871253

    真:0731-8480260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6

    话:0731-85177559

联 系 人:曹森参 何浩 陈家乐 季飞腾 冯索

电子邮箱hngl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