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和技术调度中心(原汽修厂)临建用房整改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17:20
项目编号:0646-244HNGLN0189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24-05-21 09:30
招标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
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和技术调度中心(原汽修厂)临建用房整改项目(第二次)
磋商邀请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和技术调度中心(原汽修厂)临建用房整改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公告征集的方式,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1 项目名称: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和技术调度中心(原汽修厂)临建用房整改项目(第二次)
1.2采购编号:0646-244HNGLN0189
1.3 建设地点:职工活动中心和技术调度中心(原汽修厂)。
1.4 资金来源:全部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技术调度中心(原汽修厂)临建用房和职工活动中心临建用房两座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改造。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两座建筑物的检测结论,该两座建筑物分别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1)职工活动中心临建用房存在网架杆件及构配件问题,支撑支座问题,钢构件锈蚀问题,砌体结构办公用房问题等,详见《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鉴定报告-职工活动中心临建房屋安全结构检测项目》(简称鉴定报告(1))。
(2)技术调度中心(原汽修厂)临建用房存在网架杆件及构配件问题,支撑支座问题,钢构件锈蚀问题,砌体结构办公用房问题,大眼睛部分”钢支撑柱问题等,详见《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鉴定报告-技术调度中心用房(原汽修厂)临建房屋检测鉴定》(简称鉴定报告(2))。
1.6 本项目采用包设计、包施工的方式进行发包,项目整改完成后,须取得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公司鉴定合格的《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鉴定报告》。
1.7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5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及最终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要求时间为准。
1.8 质保期:质保期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关于最低保修期的规定,建筑、装修、安装工程质保期2年。
1.9投标单位依据上述鉴定报告(1)及鉴定报告(2),踏勘现场后带方案进行投标。中标后进行加固设计,整改施工,整改完成后须达到现行结构安全标准,并在整改完成后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鉴定合格的《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鉴定报告》。
包含设计、施工、检测全部费用,检测费不超过9.4万元,由中标单位代付。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1.2其他说明:
除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组织、个人外供应商为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凡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要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由组织负责人、自然人签署,视同有效,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允许联合体投标)。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整改方案设计时应有设计负责人,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承包方须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拟派人员需常驻项目现场,始终负责项目现场管理工作。
3、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投标方案中列明的人员一致,且“人证合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提出解约,由此造成招标人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赔偿。
5、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
7、 不属于已被聘用或将被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代建工程验收及试车管理等)的任何法人;
8、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本人及家属违规开办、入股,或实际经营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9、没有被列入《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必须自行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1、若潜在供应商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05月08日起至2024年05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 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 45 楼)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2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主楼后停车场内招标采购部会议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采 购 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31-82871253
传 真:0731-8480260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 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 45 楼
电 话:0731-85177559
联 系 人:曹森参、何浩、陈家乐、季飞腾、冯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