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郴州卷烟厂文化传播视频制作(2025.1-2026.12)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14:50
项目编号:E4310002610003288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招标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25-01-09 09:30
招标地区:湖南省/郴州市/市辖区
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郴州卷烟厂文化传播视频制作(2025.1-2026.12)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郴州卷烟厂文化传播视频制作(2025.1-2026.12)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郴州卷烟厂文化传播视频制作(2025.1-2026.12)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郴州卷烟厂文化传播视频制作(2025.1-2026.12)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
3、规模:60万元(含税)
4、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24个月(约730日历日)。
5、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郴州卷烟厂2025年-2026年文化传播视频制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七、评标办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其中,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不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其他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收费标准:人民币100万以下(1.5万元),100-500 万(0.2633%),500-1000 万(0.1540%),1000-5000 万(0.0671%),5000-10000 万(0.0213%),10000 万以上 0.0043%。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每一项目收费最低1.5万元,最高30万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5000元;
(三)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转账或电子保函,保证金金额:1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十.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监督(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5098346。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
联系人:李桂梅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
电 话:0731-85177559-8018